近日,東莞市河長辦印發了《東莞市河湖管護專題警示教育活動方案》,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河湖長制的決策部署,突出問題導向,全面排查整治河道管理無序、水污染嚴重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河湖管理制度,推動全市河湖保護治理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活動目標:達到四個“全面”
一是思想認識全面提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強水安全、水生態、水環境、水域岸線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度的學習,牢固樹立依法治水觀念,積極依法治水管水,自覺按標準規范加強河湖管理保護。二是存在問題全面整改:重點深入查找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河湖管理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問題,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單,落實整改措施,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三是河湖管護制度全面完善:深入查找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短板差距,建立健全市、鎮兩級在工程建設審批監管、水利工程巡查管理、四亂問題清理整治、河湖長履職、水資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環境、水生態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確保各級河長湖長和河湖管理部門履職有章可依,對河長湖長和河湖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有據可考。四是責任邊界全面厘清:全面梳理市、鎮兩級在工程建設審批監管、水利工程巡查管理、河湖劃界、河長履職、河涌整治、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責任,明確責任劃分,防止責任模糊、推諉扯皮現象發生。
活動內容:分四個階段穩步推進
一是深入學習培訓階段。市相關單位學習水污染治理、水域岸線管理、河長制工作責任體系等方面的法律和規章制度,自覺在屬事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各鎮街(園區)部署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在班子會議上專題學習河長制責任體系、河湖長履職規范、河湖管理保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通過深入學習提高思想認識,提升基層河長履職能力。市河長辦組織開展河長制專題培訓,通過專家授課和現場調研相結合的形式,深入研究學習《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廣東省河湖長制監督檢查辦法》以及河湖管理和保護、水環境治理和幸福河湖建設等方面的知識,提升基層河長履職能力和市、鎮兩級河長辦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各鎮街(園區)參照市河長辦的形式,自行舉辦河長制專題培訓,原則上讓每一名基層河長都參與其中,切實提升基層河長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二是全面查擺階段。市相關單位、各鎮街(園區)對水利部和省水利廳下發2800多宗及市下發5700多宗“四亂”圖斑排查整改,開展已銷號“四亂”問題“回頭看”;對全市范圍內的涉河建設項目進行排查,檢查是否有審批手續,是否按批復落實相關措施并驗收;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的原則,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內河涌整治、水污染防治、河湖管護等問題再排查再梳理。三是整改落實階段。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實施整改銷號制度。對排查整改過程中發現的水事違法線索,要依法依規查處。由市河長辦副主任單位組織開展排查問題整改情況的復核工作。四是總結提升階段。市相關單位、各鎮街(園區)對警示教育活動進行總結,將學習培訓情況、整改落實情況、好的措施建議等形成總結報告。在系統總結的基礎上,針對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河湖管護等方面發現的問題,制定或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切實做好河湖管護工作。
本次河湖管護專題警示教育活動,由市河長辦統籌實施,組織協調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等7個市河長辦副主任單位按職能分工、行業抓總的要求做好本次警示教育活動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來源:轉發東莞水務局